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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
桃政发〔2008〕11号
招商联络股 熊宇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省、市驻桃单位:
    发展加工贸易是承接沿海资本、技术和产业转移的有效途径,是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参与国际分工、融入发达地区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当前沿海加工贸易产业加速向内地转移,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益阳获批“中部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为抓住这一历史性重大机遇,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促进我县加工贸易产业发展,特就加快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编制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规划
    (一)坚持规划先行。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业局、县环保局、县招商局等部门迅速编制好《桃江县加快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总体规划》。要依托现有的工业小区和工业集中区,在桃江经济开发区、桃花江镇、灰山港镇、大栗港镇、马迹塘镇重点规划有特色的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各有关乡镇、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要结合整体规划尽快做好各承接基地的区域环评、建设规划和用地规划。
    (二)坚持环保底线。大力引进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低污染、低能耗的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确保转移引进项目水、气、渣排放达到国家环保标准,防止高污染企业向我县转移。
    二、加快建设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平台
    (一)加快重点承接园区建设。桃江经济开发区、桃花江镇、灰山港镇、大栗港镇、马迹塘镇等重点规划的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承接基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条件和具备的优势,突出承接产业的特色,着力打造有特色产业转移承接园区。桃花江镇重点规划建设箱包、手袋、玩具、制鞋、服装等产业项目基地,大栗港镇和马迹塘镇重点规划建设家俱、电子生产基地,灰山港镇规划建设建筑陶瓷产业承接基地。设立桃江县承接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扶持资金。从2009年起县财政连续3年预算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以奖代投”形式支持“一区四镇”园区专项开展承接项目“四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利、建设、电力等部门要充分利用专项资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尽量向园区倾斜。实行税收分成,引导鼓励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向园区集中。由乡镇引进的落户园区的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实行县乡财政税收分成,从纳税年度起,5年内按县级财政实得财力,县乡五五分成;乡镇所得部分,项目引进乡镇和项目落户乡镇四六分成,引进乡镇得40%,落户乡镇得60%,每年底结算一次。
    (二)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桃江经济开发区及各工业小区每年应筹措一定资金建设标准化厂房用于招租加工贸易企业。县乡财政按5元/平方米的标准每年安排厂房租金补贴,作为对标准化厂房招租的补贴。 
    (三)加快铁路、水路货运站建设。加快建成500吨级水运码头和桃花江火车站进站公路,尽快开通桃花江火车站货运业务。
    三、加大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政策扶持力度
    (一)保证用地需要。坚持把加工贸易落户项目用地作为全县建设供地的保障重点,确保用地需要。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用地可采取招拍挂出让方式供给,也可采取租赁国有建设用地方式供应,出让地价格为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最低价。鼓励企业在依法取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后,投资兴建标准化厂房出租给入园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经批准后,可以以集体名义入股建设标准化厂房。 
    (二)财政奖励扶持。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落地后,三年内产生的税收(建安税除外)县级财政所得部分全额奖励投资者,奖励总额不超过项目用地取得成本;十年内(扣除用于冲抵土地取得成本的全额奖励时间)产生的税收县级财政所得部分30%奖励投资者,每年底结算一次。
    (三)规费优惠扶持。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厂房建设报建费按8元/平方米标准包干执行,其他所有收费严格按《〈桃江县鼓励投资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桃政办发〔2008〕33号)等有关文件标准执行。所有协会会费按自愿交纳原则执行,任何收费主体不得强行收取和捆绑操作。 
    四、大力优化服务环境 
    (一)简化投资审批程序。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联合办公审批制度,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全程代办各类手续。在投资方提交完备资料后,审批权限在县里的审批手续三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要现场踏勘的,受理窗口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投资企业衔接确定现场踏勘的具体时间,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加强劳动就业培训服务。建立政府投入与培训机构为本地企业提供劳动力资源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机制,对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给予定向培训补贴。劳动、教育部门要积极推进校企合作,组织县内各类专业技术培训机构根据企业要求,采取定点培训和定向培训方式,为企业提供熟练技术人才。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特别是建信桃江村镇银行要对加工贸易企业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凡转移落户企业在原属地的资信评级结果和信用记录,县内各商业银行应给予参照和使用,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依据原有的资信评级结果和信用记录给予相应的信贷支持。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四)积极开展驻点服务。对产业转移项目,如投资方提出要求,可从各职能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进入投资企业驻点服务。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明确一名在职县级领导牵头成立项目支持服务小组,开展支持服务工作。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承接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一区四镇”要把承接产业转移作为扩大开放、发展经济的重要措施,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主要精力抓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机制,加强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具体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招商局、县环保局、县工业局、县建设局、县电力局、县政务中心、县督查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单位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沟通联络,争取对转移项目的政策、资金扶持。 
    (三)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县督查局和县招商局要加强对承接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其列为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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