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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奥运期间市场猪肉肉品安全,深入宣传贯彻修改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商务部定于7月30日上午9:30-11:10召开全国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部局领导也将参加北京主会场的会议。现就组织参加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部、厅的要求,请各区县(市)商务(经贸)局(屠管办)负责联系和邀请各区县(市)政府主管领导和法制、公安、农业、卫生、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领导并组织商务部门分管领导、屠管办主任、有关科室负责人以及负责屠宰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屠宰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请南县、沅江、安化、桃江、大通湖区县(市)商务(经贸)局负责与当地电信部门可视电话会议室联络并通知参会领导、人员按时到当地电信部门可视电话会议室参会;赫山、资阳、高新区商务局负责通知参会领导、人员按时到市电信三楼可视电话会议室参会。
特此通知。
市商务局联系人:陈晓莉(电话:6150999)
2008年7月29日 |